編輯題目
公民科
已審核AI 驗證112 年會考第 54 題
題組共用引文(唯讀)
美國的反體罰組織於1998年發起「不打小孩日」的活動,目的是藉著這一天宣傳反體罰的兒童人權觀念。這個最先在美國推動的活動,迅速得到國際社會的響應,2001年起,其他反體罰及兒童人權團體也開始於4月30日這一天舉辦各種活動,倡議終止體罰兒童,並推廣正面的管教方式。2006年,在國內許多民間團體共同響應下,臺灣也參與「國際不打小孩日」的活動,圖(十六)是相關活動的宣傳標語。 我國政府也致力建立更完善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兒童權益,並以符合聯合國的標準為目標。例如,修訂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,促使政府、社會大眾與家長正視兒童福利與虐待兒童的問題;修訂《教育基本法》,明文禁止校園體罰,藉由公權力保障學生不受體罰。政府的各種作法,目的是預防及保護兒童免於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,希望提供兒童更完善的成長環境。 〔圖(十六)文字說明:海報標題「國際不打小孩日」,標語為「邀請你 試試看不要打小孩 至少在這一天不要打 也許你會發現 將來的每一天 你都不需要打」,並有「430 TAIWAN」字樣。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