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輯題目
國文科
已審核AI 驗證112 年會考第 32 題
題組共用引文(唯讀)
【甲】 1968年霍普創辦月球大使館公司,推出購買月球土地的服務,只要19.99美元就能買下月球上的一英畝土地。這間位於內華達州的公司宣稱握有好幾個星體的土地產權。 霍普創立公司時正值失業、離婚,一切都糟透了。當時他想,如果他有土地,狀況或許會好一點。霍普回憶:「接著我看到了月亮,我想著,那裡有好多土地啊。」 於是霍普調查《外太空條約》,發現條約僅明文禁止地球的國家主張其他星球的土地所有權,卻未規範私營公司。在當時,沒人想到會有公司這麼做。於是霍普飛奔去跑流程,而且從未有任何地球政府挑戰他販賣外太空地產的權限。 ——改寫自樂羽嘉〈你真的能買下月球的土地嗎?〉 【乙】 1969年美國太空人阿姆斯壯在月球上踏出人類的第一步,在此之前的兩年,聯合國大會才通過《外太空條約》並開放各國簽署,至今已有超過100個國家簽署。條約規定必須和平進行太空探索,並造福所有國家。此條約也提到,所有的締約國都不可以主張天體的所有權,並要求締約國不可破壞他國的探測器或基地,例如不能降落在這些物體之上或附近。但這也產生了漏洞,讓國家或私人企業能以先占先贏的手段獨占有利的地點。 2016年,美國天文物理學家艾維斯在《太空政策》期刊上提到:國家或私人企業都不能主張月球土地的所有權,否則將會引發「瓜分月球」效應,在某些方面就像1880年代許多國家開始「瓜分非洲」,在剛果爭相主張礦物資源的所有權一樣。 ——改寫自曼恩〈月球土地先占先贏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