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民・錯題重測卷
共 20 題・2026/7/30・寫完再對最後一頁的解答
1. ( )陳老闆未經許可在自家頂樓加蓋違章建築,主管機關處以罰鍰並限期拆除。後來該違建在颱風中部分掉落,砸傷樓下行人,行人住院治療。針對「罰鍰、限期拆除」與「對行人的處置」,下列分析何者正確?
(A)罰鍰與限期拆除屬行政責任;對受傷行人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
(B)罰鍰與限期拆除屬刑事責任;對行人的賠償屬行政責任
(C)三項處置全部都是民事責任
(D)限期拆除是民事責任,罰鍰是刑事責任,賠償行人是行政責任
2. ( )小婷向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遭駁回,她不服這項處分而想提起訴願。依我國訴願法規定,她原則上應向下列哪一個機關提起訴願?
(A)作成駁回處分的市政府本身
(B)作成處分機關的「上級機關」
(C)管轄當地的地方行政法院
(D)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
3. ( )小明放學途中目擊一起機車竊案,便立刻撥打110。在我國刑事案件追訴流程中,最先到場進行現場調查、蒐集犯罪線索並將嫌疑人移送的是下列哪一個機關(人員)?
題組引文
阿明住在新北市,某天收到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寄來的通知:因他將大型廢棄家具堆放在巷口人行道,違反廢棄物清理法,裁罰新臺幣1,200元。阿明認為那些家具是隔壁鄰居棄置的,不是他丟的,覺得這張罰單根本是「冤枉好人」,想要討回公道。他在便利商店遇到當公務員的表哥,表哥提醒他:對政府的處罰不服,要走「行政救濟」的程序,而且有時間限制,不能拖太久。4. ( )表哥提醒阿明「不能拖太久」。依訴願法規定,人民提起訴願的法定期間,原則上是自行政處分書送達的次日起算多久?逾期會有什麼後果?
(A)10日內;逾期仍可隨時補提,期間只是建議性質
(B)20日內;逾期須改向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
(C)30日內;逾期原則上將因不合法而被駁回,喪失救濟機會
(D)60日內;逾期可加倍繳納規費後展延
題組引文
夜市攤商老陳販賣俗稱「水貨」的走私香菸牟利,被檢警查獲。檢察官依《菸酒管理法》相關規定偵辦,法院最後判處老陳有期徒刑並科罰金,查扣的整批走私菸品也一併處理。隔壁攤的阿珠則是因為在禁止吸菸的室內場所抽菸,被衛生稽查人員當場舉發,依《菸害防制法》裁處;另一攤的小林無照擺攤販售,被主管機關沒入了違規使用的器具。三人都受到處罰,但處罰的種類與性質並不相同。5. ( )法院對老陳「查扣並處理走私菸品」,與主管機關對小林「沒入違規器具」,這兩者分別是什麼?
(A)對老陳走私菸品是刑罰的『沒收』;對小林器具是行政罰的『沒入』
(B)兩者都是刑罰的『沒收』
(C)兩者都是行政罰的『沒入』
(D)對老陳是行政罰的『沒入』;對小林是刑罰的『沒收』
6. ( )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已依法修正通過,其中新增了舉發期限規定,即民眾檢舉違規行為,自違規日起算不得超過七天,否則不受理舉發。根據上述內容判斷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(A)通過文中規定的機關亦可統一解釋法律
(B)修正內容通過後依法應由總統公布施行
(C)民眾可直接向地方法院舉發上述違規行為
(D)上述修正內容施行後將減少政府租稅收入
題組引文
某縣政府為了整頓市容,引用該縣某自治條例中『主管機關得採取適當措施維護環境美觀』這項概括規定,發布命令要求轄內所有店家自費拆除既有招牌、改用政府指定樣式,並規定違者將斷水斷電。多名商家不服,認為此舉違法。7. ( )多數法律學者認為縣府此舉仍違反依法行政,其核心理由最可能是?
(A)縣府完全沒有引用任何法規,屬於毫無授權的行為
(B)拆招牌、斷水斷電已重大限制人民財產與權利,所引『維護環境美觀』的概括規定授權空泛、不夠明確,仍不足以作為依據
(C)縣府的命令牴觸了該自治條例明文,違反法律優位原則
(D)此舉違反信賴保護,因為商家對舊招牌已有信賴利益
題組引文
某市為整頓夜市,做了三件事:(一)市府引用某法規『主管機關得為公共利益採取必要措施』的概括規定,命令攤商一律於晚間11時前收攤,違者連續處罰;(二)市府另發布一份行政命令,其內容與現行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的明文規定相牴觸;(三)市府對某攤商作成『限期改善否則廢止營業登記』的處分。8. ( )就第(一)件事,多數學者仍認為違法。其核心理由最可能是?
(A)限制營業時間、連續處罰已重大限制人民權利,所引概括規定授權空泛、欠缺明確性,不足以作為依據
(B)市府完全沒有引用任何法規,屬毫無授權
(C)市府此舉牴觸了該法規明文,違反法律優位
(D)違反信賴保護,因攤商對營業時間有信賴
題組引文
某市為整頓夜市,做了三件事:(一)市府引用某法規『主管機關得為公共利益採取必要措施』的概括規定,命令攤商一律於晚間11時前收攤,違者連續處罰;(二)市府另發布一份行政命令,其內容與現行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的明文規定相牴觸;(三)市府對某攤商作成『限期改善否則廢止營業登記』的處分。9. ( )第(一)件與第(二)件事,分別違反依法行政的哪一項子原則?
(A)第(一)件違反『法律優位』;第(二)件違反『法律保留』
(B)第(一)件違反『法律保留』(欠缺明確授權);第(二)件違反『法律優位』(牴觸現行法律)
(C)兩件都違反『法律保留』
(D)兩件都違反『法律優位』
10. ( )依《中央法規標準法》第5條規定,涉及「人民權利義務」的重要事項應以「法律」(由立法院三讀通過、總統公布)來規定,而不能僅憑行政機關自訂的「行政命令」。下列何種事項,依此規定「最應」由法律來規定,而不宜僅以行政命令訂定?
(A)某部會內部公文往返的格式與用紙規格
(B)對特定違規行為處以罰鍰及其金額上限
(C)機關員工旅遊的舉辦地點與行程安排
(D)市政府網站首頁的版面配色與設計風格
11. ( )關於我國刑事責任與追訴方式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(A)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即不予追訴,故任何犯罪只要被害人撤回告訴,加害人均可免於刑事追訴
(B)配偶之間互相毆打而成立普通傷害罪者屬告訴乃論,須由受害配偶親自提出告訴,檢察官始得對施暴一方追訴
(C)我國刑事犯罪以非告訴乃論為原則,此類犯罪縱使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或事後與加害人和解,檢察官仍應依法偵查並提起公訴
(D)無論何種犯罪,被害人都必須在知悉加害人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,一旦逾越此期間,檢察官即不得再行追訴
12. ( )某市政府為整頓市容,未經市議會制定任何自治條例,也無中央法律授權,逕自發布一則行政公告:「本市人民一律不得於陽台外牆曝曬衣物,違者由本府逕處罰鍰。」一名法律系學生看了表示:「這紙公告既要限制人民曝曬衣物的自由,又要對人民開罰,卻自始找不到任何法律或經法律授權的命令作為依據,根本欠缺發動公權力的『法源』。」這位學生質疑該公告違憲違法,最主要是依據下列哪一項法治原則?
(A)法律優位原則:行政行為不得牴觸現行有效的上位法律
(B)法律明確性原則:涉及人民權益的規範,其內容須清楚而可預見
(C)比例原則:行政所採手段對人民造成的損害不得與目的顯失均衡
(D)法律保留原則:干預人民自由權利等重要事項,須有法律或其授權為據
13. ( )阿明在便利商店看到店員把一名顧客攔下,因為店內監視器拍到他疑似把一瓶飲料放進口袋未結帳。店員報警後,警員到場做筆錄並把人帶回偵辦。三天後,阿明在新聞下方看到網友留言:「都被監視器拍到了,這個人就是小偷,直接關起來就好。」這名顧客目前僅被警方帶回偵查,案件尚未經法院審理。依我國法律精神,這則留言最主要忽略了下列何種觀念?
(A)偵查階段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,案情未明前不應任意公開嫌疑人姓名
(B)未經法院依法定程序判決有罪確定前,任何人都應被推定為無罪之人
(C)證據能否成立須由法院依調查程序認定,不能僅憑一段畫面即斷定犯罪
(D)何種行為構成犯罪、應科何種刑罰,須由法律明文規定而不得任意為之
14. ( )近年來醫療機構中醫護人員遭攻擊的暴力事件頻傳,不但嚴重干擾醫療行為的進行,還危及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,因此醫護團體推動相關修法,將這種暴力行為的追究改為非告訴乃論,以遏止此類事件發生。根據上述內容判斷,下列何者正確?
(A)文中團體的類型屬《人民團體法》中的政治團體
(B)文中團體若想要達成目的,應向立法院進行訴願
(C)修法通過後,相關法律條文將交由行政院院長公布施行
(D)修法通過後,醫護人員同意和解也不會停止檢察官偵查
15. ( )小蔡多次趁消費時詐騙某一店家財物,老闆不甘受騙報警處理。雖然小蔡遭逮後深表懊悔,並賠償店家損失達成和解,老闆也決定不提出告訴,但警方仍依法將他移送法辦,最後小蔡遭法院判處罰金。上述小蔡與老闆達成和解,以及被法院判罰的部分,依序屬於下列何種類型?
(A)行政案件、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
(B)民事事件、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
(C)行政案件、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
(D)民事事件、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
16. ( )右列是某加油站看板上的文字,根據其內容判斷,加油站業者該作為的目的,最可能是為了實踐下列哪一項公民素養?
看板文字:「歡迎您的光臨!本公司專為身心障礙人士提供工作機會,讓他們得以自力更生。您的鼓勵是我們信心的泉源,感謝您的支持。」
(A)尊重多元文化
(B)擴大公共參與
(C)培養倫理道德
(D)追求社會正義
17. ( )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,仍於 2009 年制定施行法,將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及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國內法化,使其具有國內法律效力。此舉最主要展現我國何種立場?
(A)放棄本國法律,全面改採國際法規範
(B)願將普世人權標準納入並落實於國內法制
(C)僅為爭取加入聯合國而採取的形式作為
(D)人權保障僅限於國際公約所明文規範的事項
18. ( )下列關於日常生活中不公平處境的敘述,何者**最不恰當**?
(A)不公平處境可能出現在就業、教育、居住、消費等多種領域,不限於單一場域
(B)只要當事人沒有當場抗議,就表示他並未受到不公平對待
(C)看似中立的規定,也可能對特定群體造成不成比例的不利
(D)差別待遇若有正當理由(如真實職業資格),未必構成歧視
19. ( )我國於2019年制定專法,使同性二人得辦理結婚登記,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的意旨。此一發展最能說明下列何種理念?
(A)人權保障應隨多數民意調整,僅多數支持的群體才受保障
(B)人權的保障不應因性傾向不同而有差別
(C)婚姻自由屬於第三代的集體連帶人權
(D)此純為地方自治事項,與普世人權保障無關
20. ( )我國民法已修正、刪除父母對子女「懲戒權」的相關規定。依現行法,關於父母管教未成年子女,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?
(A)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對子女施以體罰,作為合法懲戒手段
(B)父母對子女的管教完全不受任何法律限制
(C)保護及教養子女只是母親的義務,與父親無關
(D)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時,應尊重子女人格,不得對子女施以身心暴力
解答(寫完再點開對答案)
- 1.正解 A.正確答案為(A)。違章建築違反建築管理的行政義務,主管機關裁處的「罰鍰」與命令「限期拆除」都是行政機關依行政法規所為,屬行政責任。違建掉落砸傷行人,陳老闆對被害人所受的人身損害須負損害賠償,屬民事責任。(B)罰鍰、限期拆除由行政機關裁處,是行政責任而非刑事;對行人的賠償是私人間的民事責任而非行政。(C)罰鍰與限期拆除是政府對人民的行政處分,並非平等私人間的民事關係。(D)歸類全部錯置:限期拆除與罰鍰都是行政責任,賠償行人是民事責任。
- 2.正解 B.訴願原則上是向「原處分機關的上級機關」提起,由上級機關審查下級機關的處分是否違法或不當,故(B)正確。(A)向原處分機關本身只是「遞件管道」(可經由原處分機關轉送),真正作成訴願決定的是其上級機關,並非由原機關自行決定救濟結果;(C)行政法院是訴願之後、提起行政訴訟才接觸的機關;(D)調解委員會處理私人糾紛,故錯誤。
- 3.正解 A.刑事案件追訴流程的順序為:警察(調查、移送)→ 檢察官(偵查、起訴/不起訴)→ 法官(審判、判決)。本題情境中最先到場進行現場調查、蒐證並將嫌疑人移送的是警察,故選A。(B)檢察官負責偵查與決定是否起訴,通常在警察移送後才介入;(C)法官負責審判,是流程最後階段,不到現場調查;(D)監察委員職司彈劾、糾舉、審計等監察權,與犯罪追訴無關。
- 4.正解 C.正解為C。依訴願法第14條第1項,訴願應自行政處分達到(送達)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「30日內」提起;這30日是「不變期間」,一旦逾期,訴願原則上會因為「不合法」而被作成不受理(駁回)的決定,阿明就喪失對這張罰單的救濟機會,處分也告確定。所以表哥才強調不能拖太久。A錯:期間是10日的數字錯誤,且訴願期間是強制的法定不變期間,並非可隨時補提的建議。B錯:期間20日數字錯誤;且對行政處分不服是走訴願與行政訴訟,而不是改向民事庭起訴(民事庭處理的是私人間的民事糾紛)。D錯:法定期間是30日而非60日,法律上也沒有「加倍繳規費就能展延訴願期間」這種制度,屬於憑空捏造的陷阱選項。
- 5.正解 A.正解為 (A)。本題考核「沒收」與「沒入」兩個法律用語的區別,關鍵在於「由誰、依何種法律程序」做出。
一、老陳——走私菸品由法院查扣,是「沒收」:
走私屬於刑事犯罪,由法院依《刑法》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宣告。對犯罪所用、所生或所得之物(如走私的菸品),法院的處分稱為「沒收」。故老陳這部分是「沒收」。
二、小林——主管機關沒入違規器具,是「沒入」:
違規器具由行政機關(主管機關)依《行政罰法》在行政程序中裁處。行政機關剝奪人民財產的處分稱為「沒入」,屬於行政罰的一種。故小林這部分是「沒入」。
三、選項判斷:
(A) 老陳沒收(法院、刑事)、小林沒入(行政機關、行政罰)——正確。
(B) 兩者都是沒收——錯,小林是行政機關處分,應為沒入。
(C) 兩者都是沒入——錯,老陳是法院刑事程序,應為沒收。
(D) 用語對調——錯,與正確情形相反。
補充(解析用語更正):原解析稱「沒收屬刑罰範疇(刑罰種類)」並不正確。我國《刑法》於民國104年修正、105年7月1日施行後,已將「沒收」自從刑中移除,沒收不再是刑罰(主刑或從刑)的一種,而是一種「獨立的法律效果」。因此正確說法應為:沒收是刑事程序中由法院依刑法所為的處分(獨立的法律效果),沒入則是行政程序中由行政機關依行政罰法所為的行政罰;兩者的核心區別在於「程序性質(刑事/行政)」與「處分機關(法院/行政機關)」,而非沒收屬於刑罰種類。此用語精確度對國中階段非必考,但既然原解析寫錯,仍應更正。
- 6.正解 B.本題考立法程序。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是法律,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,依法由總統公布施行。A統一解釋法律是大法官(憲法法庭)的職權,並非通過該法的立法院;C檢舉應向主管機關而非地方法院;D與租稅收入無關。故選B。
7.正解 B.縣府『有』引用規定,但該『維護環境美觀』概括規定授權空泛,而拆招牌、斷水斷電屬重大權利限制,依『授權明確性』仍不足為據→(B)。(A)錯,本題縣府確有引用自治條例的規定,並非毫無依據(此為陷阱);(C)縣府命令是『依據』該規定、並非牴觸它,故非法律優位問題;(D)信賴保護非本題核心。能分辨『有授權但不夠明確』才是高分群。8.正解 A.市府『有』引用概括規定,但授權空泛、欠缺明確性,而限時收攤、連續處罰屬重大權利限制,依授權明確性仍不足為據→(A)。(B)市府確有引用、非毫無依據;(C)市府是『依據』該規定、非牴觸,故非法律優位;(D)信賴保護非核心。須辨『有授權但不明確』。9.正解 B.第(一)件問題在『授權不明確』,屬法律保留(積極面:須有明確授權);第(二)件『內容牴觸現行法律』,屬法律優位(消極面:不得牴觸),選(B)。(A)兩者對調(最強誘答);(C)(D)把兩件歸成同一原則,皆誤。須同時把兩件正確歸位。10.正解 B.正解(B):對人民「處以罰鍰」直接涉及限制人民財產權、課予人民義務,屬於《中央法規標準法》第5條第2款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」,依法律保留原則必須以法律定之,故(B)最應由法律規定。(A)公文格式、(C)員工旅遊、(D)網站設計都屬於機關內部事務或不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瑣事,可由行政機關自行以內部規定或行政命令處理,無須以法律規範。本題的陷阱在於辨識「哪一項真正涉及限制人民權利義務」,而非單純看事情大小。11.正解 C.本題考「告訴乃論/非告訴乃論」的追訴機制,正解須同時整合三點:我國以非告訴乃論(公訴罪)為原則、此類罪不因被害人不告或撤回(和解)而免追訴、追訴主體是檢察官依職權偵查起訴→(C)。(A)「撤回告訴即不追訴」只適用於告訴乃論之罪,且僅得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;把這個效果擴及「任何犯罪」是把告訴乃論的規則過度概括(非告訴乃論之罪撤回告訴並不影響追訴)。(B)迷思在主體與罪別:配偶間普通傷害罪現行法已修正為「非告訴乃論」,不再以受害配偶提告為追訴前提,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即應偵辦。(D)「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告訴」的告訴期間限制,只適用於告訴乃論之罪;非告訴乃論之罪並無此六個月期間限制,本選項同樣是把告訴乃論的規則錯置到所有犯罪。四個選項都建立在真實的法律概念上,差別在於「適用範圍/主體/罪別」是否正確,須精準掌握告訴乃論之適用界線才能判斷,無法靠刪去明顯廢話得分。12.正解 D.學生的質疑須同時整合兩個條件:公告(1)干預人民曝曬衣物的自由、並課以罰鍰(屬限制權利、課予義務的「重要事項」),且(2)自始欠缺任何法律或法律授權的命令作為依據(欠缺「法源」)。能同時涵蓋這兩點的,只有「法律保留原則」——重要事項須有法律或其授權方得為之,行政機關不得僅憑自訂公告發動公權力,故選D。A法律優位處理的是「已存在的下位規範牴觸了現行上位法律」,但本題情境是「根本沒有任何法律可資依據」,是「無法可違」而非「下位牴觸上位」,正是優位與保留最易互換的陷阱。B明確性針對「規範內容清不清楚」;本公告文字其實相當明確(就是禁曬衣、要開罰),問題不在含糊而在無法源,故只命中「對人民不利」卻誤判病灶。C比例原則針對「手段是否過當、與目的是否失衡」;縱使罰鍰金額合理、手段不過當,只要無法源仍屬違法,可見本題的病灶不在比例而在保留。13.正解 B.留言的推論有兩段跳躍:「被監視器拍到」→「就是小偷」(由畫面直接斷定有罪),再「就是小偷」→「直接關起來」(由有罪直接施以處罰)。情境中該顧客僅被帶回偵查、尚未經法院審理判決,留言卻把一名尚未定罪的嫌疑人當成確定的罪犯並主張立即關押。這正是忽略了「無罪推定原則」:未經法院依法定程序判決有罪確定前,任何人都應被推定為無罪。此原則同時涵蓋上述兩段錯誤——既不能僅憑畫面認定有罪,也不能在定罪前逕予處罰,故B是統整全題的最主要答案。A的偵查不公開是保障嫌疑人的真實原則,但留言的核心錯誤不在「公開姓名」,而在「未審先判」,屬錯置焦點。C的證據裁判(法院認定證據)為真,且確實點到「畫面即定罪」這一段跳躍,但它只命中第一段、未涵蓋「直接關起來」的處罰跳躍。D的罪刑法定為真,點到「處罰須依法律」這一段,但它規範的是「法律有沒有規定」,而非「有沒有經法院定罪」,同樣只命中部分。三個誘答都是真實且相關的法律原則,各自只對應留言的一部分,唯有B整合「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前推定無罪」才完整。14.正解 D.本題考非告訴乃論罪的效果與相關法制。將暴力行為改為「非告訴乃論」後,是否追訴不再取決於被害人意願,故縱使醫護人員與行為人和解,檢察官仍會繼續偵查、追訴,D正確。醫護團體屬職業(社會)團體而非政治團體,A錯;推動修法應循遊說或請願,訴願是對行政處分不服才提,B錯;法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由總統公布,非行政院院長,C錯。15.正解 D.本題考民、刑事的區辨與告訴乃論。老闆要求賠償損失、雙方達成和解,屬民事的損害賠償「事件」;小蔡多次詐騙觸犯刑法詐欺罪,屬非告訴乃論(公訴)罪,所以老闆雖決定不提告訴,警方仍可移送、法院仍能判處罰金。依序即「民事事件、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」,故選D。16.正解 D.本題考社會正義的公民素養。加油站專為身心障礙者提供工作機會、讓其得以自力更生,是主動為弱勢創造平等的就業機會、縮小社會不平等,屬追求社會正義的實踐。尊重多元文化著重族群文化差異、公共參與強調公共事務投入,與扶助弱勢就業的主旨不同;培養倫理道德範圍過於籠統。17.正解 B.正解 B:將兩公約國內法化,是把普世人權標準納入並使其在國內可被適用。A 為極端化;C 以動機否定實質;D 不當窄化人權範圍。18.正解 B.正解B(最不恰當):是否受到不公平對待,取決於有無基於身分而欠缺正當理由的不利待遇,與當事人是否當場抗議無關;沉默不代表沒有受害,此說苛責被害者。A(跨領域)、C(間接歧視)、D(合理差別)皆為正確敘述。19.正解 B.正解B。同婚立法體現人權保障『超越性傾向界限』的普遍性。A把人權交由多數決決定(與少數權利保障精神相反);C錯置人權代別;D誤為地方自治事項。20.正解 D.現行民法第1085條已刪除『懲戒權』,明定父母保護教養子女應尊重其人格、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之行為,故D正確。A是已廢止的舊法觀念;B錯在仍有法律界線;C錯在父母共同負保護教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