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在名古屋舉辦的《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》第10次大會,通過的20項「愛知目標」,其中一項目標是2020年底全球海洋保護區的面積要達到10%(又稱10 × 20目標),但這項目標後來只達到6~8%。2022年在蒙特婁舉行第15次大會,又擬定2030年以前全球的陸域和海域要有30%保護區(又稱30 × 30目標)。
根據本文,「30 × 30目標」的兩個數字所代表的意義,最可能是下列何者?
(A) 前者:大會舉行的年分/後者:海洋保護區的面積百分比(B) 前者:陸域和海域保護區的面積百分比/後者:預計達成目標的年分(C) 前者:預計達成目標的年分/後者:陸域和海域保護區的面積百分比(D) 前者:海洋保護區的面積百分比/後者:大會舉行的年分